《简易程序处罚案件办理程序及适用文书》解读

日期: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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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邮政快递业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邮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简易程序处罚案件办理程序及适用文书》。

当场处罚程序,又称简易程序,是指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处罚事项当场进行处罚所应遵循的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简易程序处罚案件办理程序及适用文书》明确了适用条件,案件需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并符合以下种类:对公民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警告

文书还包含了简易程序流程图,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场笔录、询问笔录模版,当场行政处罚备案表、授权委托书、邮政市场检查情况登记表等。确保案由要合法适用、自由裁量要过罚相当、案卷制作要及时规范。

     相关解读:西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简易程序处罚案件办理程序及文书适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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